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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政人〔2012〕1号
濉溪县、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经研究决定:
王海峰同志任市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,其任职实行试用制,试用期一年。
免去:
陈继兰、王忠同志的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;
刘月香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;
刘云良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。
二○一二年一月十八日